信徒会失去永生吗——卫斯理看法

牧师,约翰卫斯理认为基督徒有可能失去救恩或永生,也就是最后不能上天堂吗?

在卫理公会中牧养的我已经不止一次被人问到这问题了。也有人问的方式是,卫斯理是不是反对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?

其实,这问题基本上是关乎圣经的救恩论,但它亦关乎一个属灵伟人为了忠心有效地牧养他那时代的教会,所教导的救恩观。因此,恐怕不是三言两语就可讲清楚的。不过,容许我先简要的解译圣经和卫斯理的救恩论,才回应上述问题。

一,基督教新旧约圣经所启示的救恩论是愽大精深,又感人肺腑的!圣经宣告:创造主深爱堕落的世人,不离不弃,甚至差祂的独生子耶稣,以道成肉身的方式在人间寻找罪人,还为全人类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,承担世人犯罪的恶果,受苦舍命,但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,完全胜过罪恶与死亡及魔鬼的权势;接着,天父上帝更透过大能的圣灵,将圣子耶稣所成就的救赎之恩,赐给凡愿意悔改,口里承认且心里相信耶稣圣名的人,叫他们得丰盛生命,脱胎换骨,能在世忍受试炼,发光作盐,终返天家享福,且在新天新地中与基督同作王到永远!因此,圣经所启示的“救恩”,绝不止是关乎上帝要救人灵魂上天堂的恩而己;这恩,是“恩上加恩”,是圣父之爱、圣子之血、圣灵之力,全面救人的作为,使人脱离罪的沾污辖制、鬼的捆绑干扰、死的咒诅刑罚,在世能成圣,死后能进入荣耀中。这拯救计划,在创世之前就被预定,且在历史中成就,充份地彰显真神的主权与慈爱、公义和怜悯、信实及良善。 

二,约翰卫斯理(John Wesley, 1703-1791)在有生之年,极力宣扬单靠基督宝血得救的福音,和强调基督徒重生后的圣洁生命及循道纪律,正是十八世纪的英国人最需要的信息和异像。那时,英国社会的属灵气氛低落,贫富悬殊的问题严重,杀奸赌醉偷抢等频频发生,人心渴望复兴和转化。因此,卫斯理兄弟便在亲身经历刻骨铭心的重生之后,积极地以讲道、唱诗、写信、出版教材、组织信徒不停止聚会、社会关怀计划等,领国人归主,教国人爱主,导国人事主,力求更新英国教会、改变社会,使神国降临!

约翰卫斯理的救恩观平衡地强调上帝的主权慈爱和人的回应责任。他指出,上帝的拯救行动和恩惠总是先于人的回应和作为。他教导,上帝有预设恩典(prevenient grace)和叫人悔改的恩典(convincing grace),将良心的功能预设在每一个人心里(罗2:14-15),使人人在圣灵的感动下,能决定是否要悔改信主(约16:7-11)。他也深信,奇妙的受造界与每一个人心中对神永能和神性的基本知识,是预设恩典的祝福之一,启发人去认识造物主(罗1:19-20)。卫斯理相信,只要一个人在上述两个恩典中都积极回应,再加上有身边的基督徒向他传福音,得救之日必然来到!也就是上帝会将信心赐给那一个人,使他单单信靠基督的赎罪功劳,进而立刻经历三喜临门,就是领受因信称义之恩(justifying grace),重生成为新造人之恩(regenerating grace),及圣灵与他的心同证他是神儿女之恩(assuring grace)。称义之恩免去一个罪人的罪咎和下地狱的刑罚(the guilt and punishment of sin),使他心中充满被赦免的平安和喜乐(罗3:23-24);重生之恩则破除一个人生命中的罪恶捆绑(the power and dominion of sin),使他在基督里得自由,有全新的生命和力量可以开始过成圣的生活(罗8:2-4; 约一3:9)。

卫斯理常语重心长地提醒,一个已重生的基督徒要注意生命中仍存在的罪性(the being of sin or inbred sin)。这罪性会产生不良的邪情私欲,使基督徒感受到心中还有怒气、自我、贪婪、骄傲等不时不时冒现。但是,卫斯理指出,只要信徒警醒祷告,心中有道,不顺着私欲而行,反而体贴圣灵,选择好品格,我们必能持续胜过这些不好的意念和欲望,践踏要萌芽的罪根。卫斯理相信,祷告禁食、听道查经、领受圣餐和聚会团契,是信徒从上帝领受涌流不绝的成圣之恩(sanctifying grace)的管道。这会使信徒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,胜过试探,谒诚爱主爱人。卫斯理甚至相信,信徒有生之年可凭单纯的信心,经历赐平安的神亲自叫我们全然成圣的恩典(entire sanctifying grace),使我们的心和动机都充满神圣纯爱(Christian Perfection, 太22:37-40; 帖前5:23-24; 约一4:17)。虽然我们的所作所为仍不完美,但内心实已竭诚爱主爱人。卫斯理盼望,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拥有这种“满有基督成长的身量”的生命,并在这种生命中歇了人间劳苦,荣返天家!

一个基督徒有可能失去救恩或永生吗?卫斯理深信,一个不断常存“生发仁爱的信心”的基督徒是不会失去救恩或永生的(加5:6)。因这样的信徒持续信靠主的宝血,住在基督里,且有仁爱的外在表现印证他内在的真信心;故此,无论是死、是生,是天使,是掌权的,是有能的,是现在的事,是将来的事,是高处的,是低处的,是别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他与神的爱隔绝,这爱是在主基督耶稣里的(罗8:38-39)。
但是,若一个基督徒“丢弃良心,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”(提前1:19),或“践踏神的儿子,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,又亵慢施恩的圣灵”,否认耶稣基督为唯一的救主和生命之主(来10:29),还执迷不悟,至死拒绝所有圣灵的感动,卫斯理很遗憾的指出,这样“固执且完全背教”的人会灭亡(wilful, total apostasy…may fall, not only foully, but finally, so as to perish forever)!

我们要留意的是,虽然卫斯理认为上述的状况会使一位基督徒灭亡,他却没有以这一点作为威胁或消极的动力,来催促信徒们追求成圣。绝不!正如一对已进入婚约的爱人,绝不会以离婚来威胁对方爱自己,或常把离婚挂在嘴边作为彼此相爱的主要动力那样。若一对夫妻天天以“怕离婚”,或“否则会离婚”,来彼此警告,及催促自己去爱对方和为对方作事,这种婚姻关系岂不是很沉重吗?在信仰上亦然,信徒成长和成圣的主要动力,绝非来自在叛道中会失去救恩的大警告,而是基于注目神的大恩和信实,以及出于自己对神的爱和忠心。

其实,圣经里的确有经文显示或警告信徒可能失去救恩。例如,希伯来书的作者警告,在逼迫中想离开基督返回犹太教的基督徒,在“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,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”(来10:26-27)。还有,使徒约翰提起“至于死的罪”,严厉提醒基督徒不要跟从那些否认道成肉身的假先知,因为“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,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”(约一4:1-3; 5:12,16)。若一个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撇弃使徒的教导,信从了诺斯底主义,相信耶稣不过是幻影(Docetism),没有真正降世为人成全救赎之工,他们“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”了!

那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这概念到底对不对呢?请看约翰福音10章27-29节:“我的羊听我的声音,我也认识他们,他们也跟着我;我又赐给他们永生,他们永不灭亡,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。我父把羊赐给我,祂比万有都大,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。”主耶稣说得很清楚,永不灭亡的羊是“听我的声音…跟着我”的羊。这样说来,应该是“一次得救,一生跟主,永远得救”才最正确。

那罗马书8章29-30节和以弗所书1章5,11节的预定论要怎么解释呢?许多人认为,这两段经文指出,上帝在祂的主权中早就预定一些人得救,而其余的人灭亡(即双重预定论,double predestination)。但是,上帝即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,祂怎么会早就预定一群人灭亡呢?(参彼后3:9)其实,罗马书8章29-30节的重点,是指出无所不知的上帝对信徒的最高计划和最终旨意──最高的计划就是,上帝预定祂的儿女们效法基督那为义受苦却最后得荣耀的“模样”(罗8:17),好在苦难中站立得住,最终得享荣耀(注意罗8:18-25都在谈论苦难和盼望)。以弗所书1章5,11节则是指出,上帝在创世以前,就预定了一个计划,即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藉基督得儿女的名份(注意经文中的“我们”,应该不是指一群早就被无条件拣选,预定要得救的人,而是指接下来2:11-19; 3:6所谈的以色列国民和没受割礼的外邦人)。

结论是,约翰卫斯理的确认为,否认基督,至死仍消灭圣灵感动的基督徒,会失去救恩或永生。这也是圣经中可见的大警告。不过,卫斯理并没有用这大警告,成为他常常激励信徒竭力进到完全的主要信息和推动力。他所一贯强调的,乃是上帝的鸿恩大爱和圣洁,以及信徒在因信称义与重生之后,靠主能活出的“公义、和平,并圣灵中的喜乐”(罗14:17下)。正如保罗所说: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。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我们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,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”(弗2:8-10)一个不断在基督里成长的基督徒,是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失去救恩的;我们所关怀的,是如何回报主恩,为主而活,合神心意。